【湖南律师杂志】秦希燕:根植沃土为法治 履职为民建诤言


转载自《湖南律师》2017年第1期



秦希燕

在很多人眼里,律师只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我看来,律师还应当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进程中,建诤言,献良策,为民服务,为民担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作为一名执业30多年的律师,有很多机会去了解人民的疾苦和心声。作为连续两届全国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头衔,也不是荣誉勋章,这是国家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代表证虽小,却能感到千斤的重量。


正因如此,多年来,我秉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充分利用三十年执业律师的职业优势,深入基层,紧密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忠诚履职,通过立法调研、实地视察、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提交议案建议等积极履行代表职能,将人民对立法的呼声,群众对立法的期盼,传递给最高权力机关,为科学立法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每年都安排三分之一的时间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等组织的调研、视察,仅2016年,我就参加了十多次调研、视察,先后在北京、江西、湖南、贵州、四川等地实地调研、考察,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参与立法审议,并做重点发言。多年来,我数十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院、最高检以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座谈会,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会法》、《气象法》、《公务员法》的执法检查,3次参加《民法总则草案》的制定、修改,3次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九》的制定、修改,多次列席湖南省人大会议,5次应邀传达“两会精神”,2016年1月7日,我作为全国十二位律师代表之一,应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邀请,走进中央政法委,为司法改革献策支招;11月23日我远赴成都,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的《民法总则(草案)》修改座谈会,并就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得到委员长等领导高度肯定。一直以来,我从法律人的视角,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老百姓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建言献策。


作为律师,我身处法律实践的最前沿,每天都能接触到基层一线群众,掌握人民群众的第一手资料,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不仅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深入思考每个案件背后所折射的立法问题。不仅维护法律实施的正确性,更探索制度层面的完善性。


我是一名成长于农村的全国人大代表,对农村、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在未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之前,我于2003年率先发起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民工讨工资律师服务团”。连续14年来,每年年底都会拿出两个月时间,专门为农民工免费讨薪,已为2万多农民工讨回近3亿元被拖欠的工资。在讨薪过程中,我经常会碰到以各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欠薪老板拒不支付工资甚至隐匿财产、逃跑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我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通过对数十个为农民工免费讨薪案进行了整理、研究,实地走访数十个建筑工地和上百名农民工,并与人社、住建等部门进行座谈,及时总结我免费为农民工讨薪经验后,我率先提出了增设恶意欠薪罪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一行来湘调研刑法修改完善问题的座谈会时,专门听取了我的意见,我自己也就恶意欠薪罪等写出专门调研报告。最终,全国人大采纳了我的意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正式入刑。


 我深感,作为一名律师,即便自己再如何努力,也只能维护部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投身于我国法治建设,推动立法完善,我认为,这才能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代言”,才能践行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


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我累计提交议案103件、建议108件,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全部立案,绝大部分被采纳,《人民日报》先后有13篇内参报道了我的议案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对我提出的议案、建议高度重视,截止2016年底,议案、建议得到中央有关部委回函回复超过150件。一大批如“取消同命不同价”、“严格执行逮捕三个条件”、“检察院审查羁押必要性”、“醉驾入刑”、“恶意欠薪”、“取消贪污贿赂数额量刑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户籍改革”、“国企改制”、“食品安全”、“土地流转”、“民间借贷”等议案、建议,上升为法律条文。特别是《民法总则草案》采纳10多处、《刑事诉讼法》修改采纳32处、《选举法》修改采纳3处、《立法法》修改采纳9处、《刑法修正案七》采纳3处、《刑法修正案八》采纳6处、《刑法修正案九》采纳12处、《民事诉讼法》修改采纳4处、《行政诉讼法》修改采纳 5处……


    我认为,律师的天平上,不是金钱和荣誉,而是法律和事实。作为一名律师,公平正义是永恒的价值追求。作为一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回顾我履职的这九年,我一直希望能把实践中需要完善的法律问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渴望等反映到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多么希望能以自己的微薄之力为我国的民主法治做一点贡献。因此,我坚持在最基层倾听百姓呼声,在一线感知百姓疾苦;我用自己的心血,践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并以自己的行动,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系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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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7-05-11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