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定力”推进律师服务改革

    《大学》中:“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此文中的“定”可以理解为是定力。近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协党组书记赵大程在全国律协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上提出,广大律师要强化“四个定力”,即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思想定力、制度定力、工作定力和建设定力。

    关于如何强化“四个定力”的问题也就是如何优化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律师服务改革的问题,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我们律师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强化思想定力,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强化制度定力,明确领导力量、明确服务方向、明确制度价值、明确实践基础;要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化工作定力,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战略高度,强化建设定力,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定力是持之以恒、矢志不渝地追求理想达成目标的动力,定力使一个人明确自己的奋斗方向且坚定不移地沿着这个方向前进。只有整个律师队伍都坚持不懈地强化好思想定力、制度定力、工作定力和建设定力,才能真正推进律师工作服务改革建设,才能更好的为建设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贡献一份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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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3-14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