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就制定民法总则在成都召开座谈会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参加座谈会

2016年11月21日至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11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的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历史使命感,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制定好民法总则,为编纂好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张德江委员长传达了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要精神,并要求充分认识民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民法典立法的质量。张德江委员长指出,制定民法总则必须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贯彻和体现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问法于民,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制度安排。一要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二要正确处理好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的关系,三要正确处理好民法与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清晰、相互协作配合,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府参事、湘潭大学博导、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参加座谈会,并作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11位参会发言同志,第一个做了重点发言。秦希燕代表对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监护人制度、法人制度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等问题,提出了26条修改建议。早在今年6月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召开的9位专家和代表《民法总则(草案)》修改座谈会上,秦希燕提出了20多条修改建议,在《民法总则(草案)》一、二审中已被采纳了多条。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及11省(区、市)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部分专家学者,四川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室部分工作人员共计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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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11-26 02:19